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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起始价18.65亿元!闽侯公开出让3宗土地使用权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月5日发布2022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据此,该局决定于3月30日上午,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宗地2022-01号至03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宗地块总面积约13.06万平方米,总起始价18.65亿元。

观点新媒体查阅了解,宗地2022-01号,位于上街镇厚美村,属于居住用地(R2)。土地面积29774平方米(44.66亩),1<容积率≤1.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21米<建筑限高≤36米。地块起始价3.50亿元。

宗地2022-02号,位于甘蔗街道化龙村,属于居住用地(R2)。土地面积24207平方米(36.31亩),1<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地块起始价4.60亿元。

宗地2022-03号,位于荆溪镇光明村,属于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幼儿园用地(R22)。土地面积76625平方米(114.94亩),其中商业居住用地容积率>1.0且≤2.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地块起始价10.55亿元。

公告进一步指出,宗地2022-01号,实用地面积35.29亩(23527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9.37亩(6247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沿本宗地北侧规划路应退让约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8943元/平方米。

此外,宗地2022-02号,实用地面积31.12亩(20749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为5.19亩(3458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

沿本宗地西侧和南侧应退让约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7853元/平方米。

宗地2022-03号,其中A地块商业居住混合用地面积104.49亩(69659平方米),B地块幼儿园用地面积10.45亩(6966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沿地块北侧、西侧应预留上盖板坡道作为公共通道使用,不得封堵、围挡,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荆溪大道。为保障地铁5号线塔前停车场地铁设施平稳运营安全,要求宗地受让人竞得后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事宜必须符合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榕地铁置函(2021)22号要求,并征求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意见。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6857元/平方米。

拍卖竞价方式:上述宗地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2022-01号最高限价43500万元,宗地2022-02号最高限价60700万元,宗地2022-03号最高限价1334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于2022年5月11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于2022年10月11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标签: 总起始价 闽侯公开 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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