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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集团:控股股东解除质押新湖中宝1.77%

3月14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持有的新湖中宝1.52亿股股份解除质押,占其持股比例5.45%,占新湖中宝总股本1.77%。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浙江新湖集团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总量为27.87亿股,持股比例为32.41%,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6.55亿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9.37%,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19.24%。

另悉,浙江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总量为49亿股,持股比例为57.09%,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5.46亿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2.24%,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41.24%。

标签: 浙江新湖集团 控股股东 解除质押 新湖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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