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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控精技(03302):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志伟接受协助调查与公司无关

光控精技(03302)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志伟通知,根据2010年刑事诉讼法第20条向TEE International Limited(TEE International)发出日期为2022年2月17日的法令,其须根据2010年刑事诉讼法条文向商业事务局提交多份文件,就新加坡法律第289章证券及期货法(2006修订版)所述的罪行协助调查。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也已于2022年2月17日公布,其已发出监管声明,标题为“新交所监管公司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TEE International的逾期申索披露”。新交所监管公司已展开调查,并同时将事件报告有关部门,以调查证券及期货法规定的潜在违法行为。作为TEE International(一间股份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独立董事,潘志伟已被要求协助商业事务局的调查,惟无须交出护照。

董事会谨此通知,上述事宜与公司无关,集团的业务营运未受调查影响。

标签: 光控精技 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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