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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近年来,全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部分地区城乡面源污染逐步上升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一些地方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问题突出。为指导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着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推动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以汛期水质劣于Ⅴ类河流断面、劣于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等为重点,选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或其他便于监测的特征指标,因地制宜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国控断面,充分利用自动监测数据,识别汛期首要污染因子及其最大污染浓度,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未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国控断面,参考手工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省控及以下断面,可以参照国控断面的做法开展监测分析。(记者周怿)

标签: 生态环境部 汛期污染 强度分析 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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