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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富辉煌(00733)拟调整2018年合作协议 提升合富中国的核心竞争力 4月8日复牌

合富辉煌(00733)发布公告,为调整2018年合作协议项下合作事宜,使保利订约方及合富订约方可独立经营彼等各自的物业代理业务。就保利订约方而言,彼等将独立于合富中国平台经营现有保利顾问集团业务。保利订约方及合富订约方各自将解除不竞争承诺,并可自由经营彼等各自的物业代理业务,日后亦可就个别项目进行合作。于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与保利发展(600048.SH)订立该协议,内容有关涉及转型的建议重组、保利发展不再持有合富中国任何股权及物业代理交易。

保利顾问集团业务将逐步停止营运,方式为履行所有未完成合约或转让予第三方以承接、出售资产、安排人手、清算债权人权利及债务以及进行订约方厘定的一切其他必要行动。

于转型完成日期后,合富订约方及保利订约方将透过保利发展向合富投资(或集团其他成员公司)转让股权或合富中国股本削减的方式,安排保利发展不再持有合富中国43.9%股权。

于建议重组完成后,合富中国将不再持有保利顾问集团或保利顾问集团业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而合富投资将持有合富中国的100%股权,而合富中国将持有合富中国集团的全部现有股权。

保利发展将每12个月就可销售物业价值不少于人民币800亿元的保利发展房地产开发项目与合富订约方或其指定的集团成员公司订立一手物业代理业务合约,为期五年。

于2018年合作重组完成后,该公司与保利发展已尽最大努力共同促进合富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保利顾问集团)的全面整合。在执行该等计划以及合富中国集团与保利顾问集团自2019年起进行的管理整合工作时,该公司与保利发展紧密合作,从而为该公司及其股东创造价值。

然而,尽管上述者及基于该公司与保利发展(作为中央国有企业附属公司)在业务文化、组织架构及营运模式的差异,该公司与保利发展未能就整合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富中国集团及保利顾问集团的业务、员工薪酬及管理系统)达成全面共识。鉴于有关整合进展缓慢,尽管订约方之间持续友好合作,合富中国集团及保利顾问集团于董事会层面以下的实际日常营运及管理仍然相对独立,主要分别受该公司及保利发展的文化及制度影响,与2018年合作重组前的经营模式类似。

董事会不时对其业务进行策略检讨,旨在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及配合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方向。于考虑原有合作模式及迄今所取得的成果时,公司认为已获得有关合作的大部分价值,而进一步整合将不会创造额外价值或协助集团的长期策略。

另一方面,透过以建议重组形式改变合作模式,合富中国集团与保利顾问集团可全面达成增长价值,并可发掘新的业务协同效益,例如物业代理交易。

尽管作为建议重组一部分的变动,该公司有信心可提升合富中国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该公司预期将受惠于与保利发展以物业代理交易形式的持续合作。因此,董事会相信,该协议将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2年4月8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标签: 合富辉煌 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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