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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监管力度升级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

本报记者冯樱子 北京报道

3月起,现金存取将迎新规。

自2022年3月1日起,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强化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防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其中提出,客户存取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需要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

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等,三部门制定《办法》,对金融机构的客户风险画像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李晔林对《华夏时报》等媒体记者表示,金融产品及业务模式创新步伐加快,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的不确定性上升、可控性下降,《办法》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接轨反洗钱国际标准,助力维护金融系统及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在《办法》出台之前,监管部门早在2007年就已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2007年办法)。

在适用范围方面,此次《办法》在原本央行确定并公布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明确了对开发性金融机构适用,新增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理财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等等,推进全金融体系参与反洗钱工作。

李晔林提到,《办法》融合2007年办法,完善并扩大适用范围、整合原版监管规则、分设不同情形下的监管要求,形成更具科学性、更符合国际趋严标准的监管指引。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现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往往被利用来进行洗钱、逃漏税等不法行为,危害国家经济金融秩序。三部门出台新规,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进一步补充完善客户尽职调查的相关要求,有助于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打击非法的现金使用需求,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减少洗钱等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

同时,他提到,如今,在非现金支付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现金使用占比不断下降,普通储户大额现金使用已经比较少见,因此《办法》对于普通客户来说影响不大。

反洗钱力度不断升级

实际上,大额取现进行实名登记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早在2020年的时候,央行就在部分省份和城市开始大额现金登记试点。

2020年,央行曾下发《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陆续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试点期为2年。

其中河北省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存取款,超过10万块钱就需要登记,浙江省和深圳市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其中深圳存取超过20万就需要登记,浙江存取超过30万就需要登记。

央行相关人士曾提到,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会降低。同时,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一定风险。

而随着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国内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面临考验。

为了加强监管措施,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反洗钱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等相继出台。

同时,央行约谈多家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禁止其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全面推动反洗钱监管能力和金融机构履职水平提升。

就在《办法》出台的同一天,央行、公安部等11部门宣布,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

在2021年银行业监管处罚记录中,反洗钱领域的环境罚单高达1460张,成为仅次于信贷管理的第二大处罚案由,比2020年增加了50%。

随着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业内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影响从事新兴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或将影响未来金融创新发展及国际合作方向。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标签: 现金 金融机构 反洗钱 客户 央行 办法 深圳市 外币 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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