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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带货也需持牌!央行官员最新撰文 跨境券商再次站上风口浪尖

今天,跨境券商再次站上风口浪尖!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中国金融》撰文称,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超出了我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开放承诺。

从业务实质看,这些跨境互联网券商应认定为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受此消息影响,富途盘前一度下跌超5%,老虎证券也一度跌超3%。

央行官员发文

剑指六大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中国金融》撰文称,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同时,金融牌照有国界,国内大部分中小机构的牌照也有地域限制。

孙天琦在文中表示,有六种跨境的金融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一是跨境开立银行账户等银行服务。在一些境外银行网站上,境内个人通过互联网提交开户信息就直接开户(中间无见证环节)。随后,境内个人编造“旅游”等虚假名目,将境内资金汇至境外个人同名账户(大多受到境外银行境内合作者的“汇款”指导)。

二是跨境证券投资服务。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超出了我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开放承诺。从业务实质看,这些跨境互联网券商应认定为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一些中资券商的境外经纪子公司(持有境外牌照)与中资银行境外子行(持有境外牌照)合作,利用APP提供类银证转账服务,使境内客户得以参与境外股票投资。具体操作上,境内投资者通过APP远程在境外券商开户,境外券商代客户向境外银行申请同名子账户。境内投资者在境内银行办理购汇(用途一般虚报为因私旅游等)并汇至境外银行账户后,APP显示入账金额,供境内投资者进行交易。此类机构在境内有各种变相的招揽和营销行为。因母公司中资券商为境内持牌机构,这种模式更具迷惑性,但相关跨境金融服务未经准入,也突破现行个人项下证券投资开放规则,应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跨境销售保险产品。一些境外保险机构通过数字平台,借助线下变相的、实质性的商业存在,在未获我国准入的情况下跨境招揽生意,销售投资类保险产品。

四是跨境支付服务。一些境外收款公司未取得境内支付牌照,通过视频、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在境内吸引跨境电商注册,通过合作的境外银行为其开立境外收款账户归集资金。2018年有境外房地产公司携带移动POS机在我国境内为购房者提供刷卡支付服务。银行卡清算机构靠自身无法监控移动POS机行为,从交易记录看,在境内刷卡与在境外刷卡显示信息基本一致,只能依赖境外收单机构进行监测管理,难度较大。

五是跨境比特币、ICO交易服务。境外机构或境内机构通过境外网站向境内居民提供比特币、ICO交易服务,这一业务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据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非法金融活动。

六是跨境外汇保证金交易。部分境内、境外企业持境外金融牌照,再利用数字平台,通过“跨境交付”模式,在我国境内吸纳客户,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据监管部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任何未经批准的机构不得擅自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外汇管理部门一直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

除此之外,孙天琦还表示,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金融产品是“专卖品”,不是任意机构都可以卖,不是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也不是谁想买就能买(“合格投资者”概念)。“大V”通过社交媒体带货销售金融产品必须持牌,否则属非法金融活动。

文章总结道,数字经济条件下,金融牌照的地域边界和客群边界的实现,需要监管部门下功夫。功能监管要落地,不能说“牌照不是我发的,不归我管”,人在“阵地”在。打击互联网平台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打早”“打小”,因为互联网上的散播、扩张速度很快。如果事前反应慢、事后被动处置,那么事后处置的公共资金的成本,个人消费者、个人投资者的财务成本,以及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资源耗费等成本将会很大。对于违法违规、非法金融活动必须重罚,严格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央行官员演讲曾引发富途、老虎“雪崩”

借助富途在港股“打新”、通过老虎证券参与美国股票市场,一度是中国中产阶级的标配。

公开资料显示,富途控股、老虎证券是两家从事跨境业务的互联网券商公司,均已经完成赴美上市。

富途控股子公司富途证券是一间成立于香港,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2、3、4、5、7、9号牌照并接受香港证监会规管的持牌机构。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报显示,富途全球注册用户数达1660万,同比增长59%;开户客户数为258万,同比增长120%。有资产用户数为116.7万,同比增长179.2%;净增有资产客户数约16.6万。期末客户资产为4239亿港元,同比增长111.0%

老虎证券现在新加坡、中国香港、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全球主流金融市场共持有36类共计46张金融类牌照和资质。2021年三季报显示,老虎国际全球开户客户达176.7万,全球入金客户增至61.2万。

在开户数、交易量不断创新高的情况下,富途和老虎的股价从2021年10月开始急转之下。

回顾来看,先是10月14日,因遭人民网“点名”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合法化、合规化方面存在风险,富途与老虎盘前一度跌超15%。

不久后的10月28日,富途控股盘前一度跌超30%,老虎证券跌超21%。这次超30亿美元的市值蒸发,源于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部分境外证券机构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属跨境交付范畴,认为这些券商是在中国境内无牌驾驶,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孙天琦表示:“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主要专门面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例如,美股、港股交易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跨境互联网券商客户快速增长,多来自我国境内。据专业媒体报道,注册在开曼群岛的A公司存量入金账户80%来自我国境内,注册在香港的B公司为55%。从业务实质看,跨境互联网券商属在我境内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上述A、B两家公司被市场人士认为是富途、老虎两家跨境互联网券商。

在股价遭遇盘前大跌后,10月28日晚间,母公司富途控股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富途证券在香港、新加坡和美国当地持牌并展业,符合当地金融监管要求,公司一直坚守合规,拥抱监管,目前不存在倒闭问题。

但是股价却在合规质疑中一路走低。富途证券从2021年10月中旬的91.6美元附近,跌至2月7日的41美元,股价下跌55%。

老虎证券也一路狂跌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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