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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出炉

2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已出炉。依照《实施方案》,成都将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院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功能短板,完善治理服务,打造环境更优美、功能更完善、生活更便利、社区更和谐的“幸福成都”。

改什么?

分安全类、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4类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老旧院落既有D级危房、燃气、用电、内涝、治安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成都市2004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院落改造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改造对象原则上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范围内2004年底前建成的,存在安全隐患、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基本居住功能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院落。不过,2015年以来已实施改造的老旧院落,以及需实施水、电、气、通信单项改造的,不纳入本次改造计划。

从改造内容来看,各老旧院落改造工程可包含安全类、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4类。

安全类,指的是务必消除建筑结构、燃气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的内容,包括院落燃气、供电、排水、消防、安防及房屋结构等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其中,D级危房应及时完成人员搬离和应急处置。此类立查立改。

基础类,重点是建筑物屋面、外墙、雨污分流等公共部位维修。此类基于群众意愿,应改尽改。

完善类,是在达到基础类标准前提下实施的内容。按照“能装愿装,尽装快装”原则鼓励将电梯加装纳入院落改造统筹实施。此类尊重群众意愿,能改则改。

提升类,是在已达到基础类标准且有相对完善配套前提下实施的内容。参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社区管理机制等完整居住社区标准进行提升。此类立足实际,积极推进。

怎么改?

明确五项原则,进行资金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以人为本,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多方参与,共建共享”“保护优先,传承历史”“建管并重,长效治理”五项原则。

《实施方案》明确每一阶段的实施计划:2021年,成都开展全市老旧院落改造项目调查摸底、台账建立、资金测算等工作。2022年到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院落2242个,涉及居民近23.3万户,总投资约55亿元。其中,2022年,完成老旧院落既有D级危房、燃气、供电、排水、消防、安防等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改造老旧院落601个、7.2万户,总投资约15.5亿元。2023年,改造老旧院落592个、5.8万户。2024年,改造老旧院落505个、4.6万户。2025年,改造老旧院落544个、5.7万户。

财政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明确,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老旧院落硬件设施改造补助金额为平均每户5000元,其他区(市)县平均每户2000元。这类补助资金应全额用于老旧院落改造。

老旧院落首次设立业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建立自治公约、运行物业服务机制后,每个院落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这类补助资金用于老旧院落日常维护管理,街道办事处应指导规范资金申报和使用。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实施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每台给予20万元补助。

同时,《实施方案》对改造程序进行明确。(记者 雷 倢)

标签: 成都 城镇老旧院落 改造 十四五 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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