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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02558)同意将八份债权协议中所列资产转予晋阳资管

智通财经APP讯,晋商银行(02558)公布,该行及其附属公司分别于2020年及2021年与晋阳资管签订了三份及五份债权转让协议,该集团同意将各债权转让协议中所列的债权资产转让予晋阳资管。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一的条款及条件,该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0年11月10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以及基准日的前产生的费用约人民币4535万元。债权转让协议一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280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二的条款及条件,该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0年11月16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以及基准日的前产生的费用约人民币6931万元。债权转让协议二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141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三的条款及条件,清徐村镇银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0年11月21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法律费用以及在司法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的任何应计利息约人民币1975万元。债权转让协议三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1350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四的条款及条件,清徐村镇银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1年2月28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法律费用以及在司法政策允许范围内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的任何应计利息约人民币4408万元。债权转让协议四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2900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五的条款及条件,清徐村镇银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1年4月30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法律费用以及在司法政策允许范围内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的任何应计利息约人民币1327万元。债权转让协议五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941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六的条款及条件,清徐村镇银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1年5月31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法律费用以及在司法政策允许范围内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的任何应计利息约人民币2305万元。债权转让协议六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为人民币1570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七的条款及条件,该行太原水西门支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1年7月27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以及基准日的前产生的费用(包括为变现债权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及其他费用)约人民币1.98亿元。债权转让协议七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约为人民币7061万元。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八的条款及条件,该行太原平阳路支行同意转让且晋阳资管同意接收债权资产,包括截至基准日(即2021年7月27日)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以及基准日的前产生的费用(包括为变现债权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及其他费用)约人民币7.13亿元。债权转让协议八项下的债权资产对价约为人民币1.05亿元。

晋阳资管是一家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晋阳资管最终由山西国运持有66%的股权。

清徐村镇银行为一家于2012年1月19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该行持有 51%的股权。

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构成该集团的不良资产,涉及金额较大,且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和债权人。通过出售该等不良资产,该集团可减少其不良资产数额。

所有此类债权资产均经由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其规定程序举行的公开招标进行转让。公开招标程序的参与者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并支付特定金额作为保证金。其后,该集团与出价最高的一方订立债权转让协议,若只有一位参与者,则与该参与者订约。转让所得款项用于弥补该集团在此类债权资产上的亏损,以减少该集团不良贷款金额及促进该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基于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对价(2020年约为人民币1771万元, 2021年约为人民币2.3亿元)与截至各债权转让协议基准日债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020年约为人民币1.34亿元,2021年约为人民币9.92亿元)的差额,该集团于2020年及2021年因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处置债权资产取得亏损约人民币1.17亿元(未经审计)及人民币7.62亿元(未经审计)。

标签: 晋商银行 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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