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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02016)北京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北京国瑞兴业地产等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 涉案金额合共约20.41亿元

浙商银行(02016)公布,该行北京分行因与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国瑞置业有限公司、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张章笋、阮文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起诉状。近日,北京分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2019 年 1 月 8 日,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作为贷款人,与被告一(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物业通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2019 年 1 月 11 日,北京分行向被告一发放贷款 29.7 亿元,其中北京分行初始承贷额 21.7 亿元,北京银行光明支行初始承贷额 8 亿元。

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与被告一签订《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物业通银团贷款抵押合同》,被告一将名下位于北京的 48 套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北京分行,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分别与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签订了三份《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物业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被告二、三、四、五为《贷款合同》项下贷款资金以及被告一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银团成员行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因被告一未按约定还本付息,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北京分行宣布贷款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提前到期,被告一除应向北京分行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外,还应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被告二、三、四、五应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鉴于被告一逾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且被告二、三、四、五未履行担保责任,北京分行依法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共约20.41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标签: 浙商银行 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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