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 正文

浙江省温州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要求各级林长全面开展巡林工作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全面开展巡林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总林长令明确了各级林长的巡林方式、巡林频次和巡林重点,要求围绕三方面重点开展巡林。一要全面了解责任区域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情况;二要深入调研责任区域林长制实施过程中林长制办公室建设、成员单位协作、林业财政投入、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等情况;三要重点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督查和自然保护地违规图斑整改等年度重点林业工作的完成情况。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针对巡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应妥善交办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做好整改进度跟踪督办。要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林长制成员单位,不断完善“林长+”协作机制,持续推动工作重心由后期处置向源头治理转移。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有效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打开林业保护发展工作新局面,不断擦亮“千年商港、幸福温州”的生态底色。

标签: 浙江省温州市 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巡林工作 林长协作机制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