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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煤炭(03948)拟溢价约8.97%回购所有已发行H股-速递


(相关资料图)

伊泰煤炭(03948)发布公告,该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已决议将在遵守收购守则、股份回购守则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况下作出H股回购要约,以回购全部已发行H 股。倘H股回购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所回购全部H股将予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且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撤销H股上市。

公司不会就B股及内资股作出要约,且公司有意维持B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表示,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公司无需就B股作出可比要约。控股股东(作为未上市内资股的直接唯一持有人)与伊泰(集团)香港(控股股东的全资附属公司及3.12亿股B股的直接持有人)亦订立DS不可撤销承诺,彼等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公司承诺,(其中包括)倘公司作出H股回购要约,则无需向控股股东及伊泰(集团)香港作出可比要约,即使该等可比要约乃向控股股东及伊泰(集团)香港作出,彼等亦不会接受该要约。

截至本公告日期,除3.26亿股已发行H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0.02%)、 13.28亿股B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0.81%)及16亿股未上市内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9.17%)外,公司并无其他发行在外可转换或可赋予其持有人任何权利以认购、转换或交换为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衍生工具,或其他有关证券。

中金公司将代表公司以下列基准作出H股回购要约,就每股要约股份现金17.50港元,要约价较5月9日收市价每股16.06港元溢价约8.97%。

公司拟以内部资源拨付H股回购要约获悉数接纳的代价57.05亿港元。

公司拟回购所有已发行H股并按H股回购要约撤销其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拟维持B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公司拟于H股撤销上市后,集团会继续营运其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煤炭业务、运输业务、煤炭相关化工业务及其他业务;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对集团业务引入任何重大变动(包括对集团的固定资产作任何重新调配);及公司不会因落实H股回购要约或自愿退市,对持续雇用集团雇员作任何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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