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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对“皖R、皖H”牌照小型客车通行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实行通行费减免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推动池州市、安庆市一江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交流,2022年1月24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两市政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及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大桥公司”)签署《安庆长江公路大桥通过财政补贴对本地小型客车通行费减免的合作协议书》。

两市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皖R、皖H”车牌号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实行通行费减免,安徽交控及安庆大桥公司给予技术、管理方面的保障与支持。对减免部分的财政补贴自2022年1月25日0时起实行,有效期暂定三年,期满后是否续签,根据两市政府需要,由协议四方协商确认。

对通行ETC车道且仅往返安庆大桥收费站和大渡口收费站间的“皖R、皖H”车牌号9座及以下ETC套装用户小型客车进行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车次补贴人民币21元(含大渡口桥枢纽至大渡口收费站3.3公里安徽交控所辖的高速公路),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相关政策给予优惠。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在通行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时,车辆通行免费。所补贴通行费按安徽省通行费清分结算规则予以划分至安徽交控及安庆大桥公司。通行费标准如有变动,财政补贴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按照“据实结算”的原则,两市政府平均承担补贴通行费,分别承担安庆长江公路大桥补贴通行费的50%。

安徽交控及安庆大桥公司按年分别向两市政府提供补贴通行费结算报表后,由两市政府按年支付财政补贴通行费,两市政府在收到结算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分别足额支付到账,如不能按期全款支付上述款项,应按应付款每日万分之三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标签: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 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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