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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9月15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开展整治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其中,将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整治内容涉及四方面。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整治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问题。

在房屋买卖方面,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限制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问题。

在住房租赁方面,整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等问题。

在物业服务方面,整治未按规定开展承接查验或承接查验发现问题未整改,指定宽带代理商、限制用户选择宽带运营商,对违规装修、高空抛物、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未尽劝阻、报告义务,建设单位拒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等问题。

标签: 江西省 规范 房地产 市场秩序 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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