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 正文

中银保险江西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遭罚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公布的江西监管局2021年第2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显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其罚款10万元。

此外,江西监管局2021年第2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显示,熊艳对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警告并罚款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5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5日,注册资本45.35亿人民币,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601988.SH)全资子公司。

中国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持中银保险有限公司100%比例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标签: 中银保险 江西 中介业务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