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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建设成绩单亮点不断

“‘十三五’时期,各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介绍说,新设17个自贸试验区、研究制定23个各类方案、赋予28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从122项压减至30项、向全国复制推广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十三五”期间,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建设成绩单亮点不断。

今年1-10月,前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310.1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3.8万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6.4%的外商投资和14.8%的进出口,为稳外资稳外贸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自贸试验区推动了外商投资管理实现根本性变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最终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实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由“逐案审批”转为信息报告制的重大变革。率先在全国实施境外投资备案制、注册资本认缴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有效改善投资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覆盖海关、税务等20多个部门和货物申报、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建设水平远超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并已推广至全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原产地自主声明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大幅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成本。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在推动便利化的同时,自贸试验区内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创设的自由贸易账户,有效打通了企业境外融资通道,降低了融资成本,目前已在广东、天津、海南等地上线。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举措向全国推广,使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渠道更宽、成本更低。

“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启动,逐步实现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事项全覆盖。数据显示,自贸试验区“放管服”改革走在前列,有关地方累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2700多项省级管理权限,初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政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等,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与此同时,各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突出区位资源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功能作用不断增强。上海搭建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已服务对接长三角地区3000多家企业;广东推动粤港澳制度软连通,跨境快速通关等政策扩大适用于大湾区等。

各自贸试验区还深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速集聚优质要素资源,逐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上海总部经济能级不断增强,天津飞机融资租赁已位居全球第二,福建飞机维修、江苏生物医药等均已形成一定规模。

自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外郑重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以来,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有关方面抓紧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推进全岛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落实总体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提升了海南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国际开放度、改善营商环境、集聚市场主体,为自由贸易港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还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特色和海南特点,开展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整体政策制度设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制定出台提供了重要支撑。”该负责人表示,半年多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各项政策持续落地。

标签: 自贸试验区自贸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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