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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与国家电投应收账款证券化

12月8日晚,上海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参与由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发起设立的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转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标杆电费及新能源补贴应收账款。

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后,该交易已经上海电力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来看,本次交易中,上海电力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签署协议,通过国家电投集团向第三方转让应收账款;同时国家电投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百瑞信托将签订《信托合同》,国家电投集团以应收账款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百瑞信托,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从项目与金额看,应收标杆电费资产涉及吴泾热电、外高桥发电等5家火电企业,截至2020年10月末,这5家火电企业的应收标杆电费账面价值合计约为4.45亿元;而新能源企业应收补贴资产则涉及泗洪县金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光伏企业,截至2020年10月末的应收补贴款账面价值约为1.86亿元。

据悉,这两项信托将均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拟安排循环购买基础资产,上海电力将根据基础资产的回款情况、应收账款状况,与信托计划管理人协商确定循环购买频率和次数。

谈及本次参与证券化的意义,上海电力认为,这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产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标签: 上海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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