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培育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 推动光伏项目建设
2022-04-18 13:18:52
4月6日,广东肇庆高新区印发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明确高新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厂区内空间建设,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29日期间在高新区发改部门备案,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余电可上网),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光伏发电项目。场地提供方不属于发改部门认定的“两高”企业且无建设“两高”项目;项目建设方需为在高新区注册企业,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300元/千瓦的标准确定项目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和项目建设方按7:3比例分配),每个项目(企业)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