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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夏贝尔(06116)收到债权人浙江中大对《民事裁定书》的上诉状

智通财经APP讯,拉夏贝尔(06116)公布,202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新市区法院寄送的公司债权人浙江中大对(2021)新01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的上诉状。

2021年11月22日,公司从新市区法院转寄的材料获悉,公司债权人嘉兴诚欣、红树林及浙江中大向其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新市区法院转来的《债权人破产申请书》,获悉新增债权人平湖宇荣向其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2022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新市区法院寄送的(2021)新0104破申4号、(2021)新0104破申5号、 (2021)新0104破申6号、(2021)新010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新市区法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利,对浙江中大、嘉兴诚欣、红树林及平湖宇荣的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浙江中大的上诉状称,新市区法院(一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仍裁定对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浙江中大请求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新01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对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

公告称,此前有四位债权人向新市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因新市区法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权利,裁定不予受理。截至本公告日期止,除已上诉的浙江中大外,不排除其他三位债权人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亦不排除相关债权人再次向其他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上诉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儘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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