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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观察:融创中国被呈请清盘,股票已停牌5个月!公司回应:单个债权人的激进行为

停牌中的融创中国接获清盘呈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月7日,香港司法机构网站公告显示,一位名为陈淮军的债权人,已经在香港高等法院向融创中国提出清盘呈请,聆讯时间定于今年11月16日上午9:30。

不过,融创方面当晚回应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清盘呈请;本次清盘行为是单个债权人的激进行为,该清盘呈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

融创方面还进一步表示,融创现阶段已开始与债权人小组顾问积极沟通初步重组方案,公司计划在2022年年内对外公布重组方案。

融创中国被提请清盘

9月7日,香港司法机构网站公告显示,一位名为陈淮军的人,已经在香港高等法院向融创中国提出清盘呈请。案件编号为HCCW 319/2022,聆讯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9:30。

据悉,“清盘呈请”指的是,如果公司的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及/或公司成员可以入禀法院提出清盘呈请,清盘呈请提出后,法院将进行清盘呈请聆讯,如果清盘申请通过,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变卖资产以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对此,融创方面回应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清盘呈请;本次清盘行为是单个债权人的激进行为,该债权人持有金额占比极小,针对其未通过信托行而直接发起清盘呈请的法律有效性也有待论证和法院聆讯,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抗辩。

同时,融创方面称,该清盘呈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

融创方面还进一步表示,融创现阶段已开始与债权人小组顾问积极沟通初步重组方案,目前很大部分债权人对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表示支持,公司计划在2022年年内对外公布重组方案;公司也将继续努力维持经营稳定,以实现债权人尽快以最大幅度回收债权。

前8月合约销售额同比下降超6成

9月5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8月,集团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07.5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80.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3340元/平方米。截至2022年8月底,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346亿元,同比下降约67.57%;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1021.1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13180元/平方米。

根据第三方机构克而瑞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今年前8月,融创中国操盘金额为1276.8亿元,位于百强房企操盘榜第9名,较去年前8月的榜单后退5名。

在8月3日发布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有5家房地产企业均来自中国,但比去年少了3家,其中,融创中国跌出排行榜。而在去年的世界500强榜单中,融创中国首次上榜并位于第364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众多房企纷纷披露2022年中期业绩时,融创中国2021年经审核全年业绩至今尚未披露。

此前3月28日,融创中国公告称,不刊发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股票4月1日起停牌。同时,融创中国表示,会尽快发布2021年经审核年度业绩。

至今,融创中国已经停牌超过5个月。

7月4日,融创中国公告称,于6月28日接获香港联交所发出的复牌指引,要求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另外,自6月30日公告更换核数师后,7月8日,融创中国公告称,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8日起获委任为公司新核数师。公告同时称,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根据相关上市规则,联交所可将已连续暂停买卖18个月的证券除牌。就融创中国而言,18个月期限将于2023年9月30日届满,如果公司未能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的事项、履行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恢复股份买卖,则上市科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开展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序。

今年以来,融创中国多笔债券展期。5月12日,融创中国公告称,公司4月陆续到期的4笔美元债利息,无法在相关的宽限期内偿还,向债权人致歉。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上述4笔美元债到期应付利息合计约1.05亿美元(约合7.13亿元人民币)。同时,由于公司面临短期较大的资金压力,融创房地产集团在6月先后两次公告,调整“PR融创01”债券本息兑付安排。

对于债务解决方案,融创中国在7月4日的公告中称,公司正在积极制定有利于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债务解决方案,并已委任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以协助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公司及财务顾问一直与相关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共识,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的规定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标签: 融创中国 销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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