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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董秘刘晓婧被出具监管函 公司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不充分

8月25日,沧州大化(600230)信息披露不完整,董秘刘晓婧被出具监管函。

经查明,2021 年 7 月 13 日,沧州大化披露《关于研发生产出共聚硅 PC 产品的公告》称,公司共聚硅 PC 产品,于近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并称共聚硅 PC 是高端 PC 产品,发展空间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该产品的成功产出,使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采用连续生产法生产共聚硅 PC 的企业,填补了该领域国内空白,标志着公司已经占据了 PC 技术制高点,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日,公司披露补充公告称,公司 PC 装置产能为 10 万吨,生产共聚硅 PC 是在原生产线上进行的工艺改进,生产该产品后原有普通 PC 产能受到影响,同时也受到当前公司总产能限制。PC 产品销售价格、市场占有份额、后期市场拓展、客户接受程度及市场需求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产品存在更新迭代、与市场其他新产品竞争的风险。

上述公告披露后,7 月 13 日、14 日公司股价连续 2 个交易日涨停,后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连续上涨,7 月 13 日至 19 日股价累计上涨53.28%。

上交所称,公司披露与未来经营业绩相关的新型产品研发公告,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存在较大影响,市场对此关注度较高。公司首次披露研发生产共聚硅 PC 产品的相关公告时,未能充分、有针对性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就该产品的销售价格、市场占有率、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揭示。公司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标签: 沧州大化 刘晓婧 监管函 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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