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 正文

成都路桥副总经理王继伟因工作原因辞职 仍在公司任职

8月12日,成都路桥(002628)董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继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继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继伟仍在公司任职。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建勇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建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王建勇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image.png

2020年公司披露年报显示,王继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8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继伟、王建勇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继伟持有公司股份1,819,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王建勇持有公司股份1,17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辞职后其所持有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同时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王继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选举王继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继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9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王继伟曾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继伟持有公司股份1,819,11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继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继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91,772.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34%。

挖贝网资料显示,成都路桥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业务。

标签: 成都路桥 王继伟 工作原因 辞职 任职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