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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出台

记者8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日前出台,提出从2021年到2023年全省至少完成垦造水田15万亩,全力推动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

据统计,截至2021年3月底,广东已完成水田垦造31万多亩,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有力支撑了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广东近日出台了《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动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3年全省至少完成垦造水田15万亩,并对推进广东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的工作原则、垦造模式及利益分配、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事项进行规定。

广东新一轮垦造水田,对省级垦造和市县垦造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了优化,并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凸显省级在垦造水田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县的垦造积极性。

《方案》明确2021—2023年全省每年至少完成垦造水田5万亩,省级每年至少完成1万亩、市县每年至少完成4万亩。其中,2021年度计划全部安排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将垦造水田与巩固脱贫、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构建政府市场双向发力、多方主体参与共赢的耕地资源价值实现及补偿机制。

此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还于近日开展广东省首届垦造水田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对象为2017-2020年全省已通过市级验收并核发验收意见函的垦造水田项目。

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主要负责人介绍,评选活动在总结推广上一轮垦造水田经验做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垦造水田的社会影响力,进而更好地推进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唐贵江 黄振健 郭婉华)

标签: 广东 垦造水田 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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