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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节跳动与百度诉讼纠纷一审宣判 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月30日,百度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字节跳动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百度与字节跳动的纠纷始于2018年初,彼时,双方围绕信息流市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有媒体报道称,百度还专门成立了内容生态和市场部,由大市场体系公关部总经理兼任该部门负责人。该部门被某些业内人士调侃为“打头办”。不过,百度对此坚决否认。

字节跳动在诉状中表示,当用户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容易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法院一审判定,百度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对此,12月1日,百度回应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百度表示,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标签: 字节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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