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深化“放管服”改革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2023-05-24 05:36:0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信义光能(00968)公布,有关信义能源(03868)“10供1”供股,公司透过信义能量(BVI) 持有约36.48亿股信义能源股份,占于信义能源供股记录日期已发行的信义能源股份49.03%。公司拟于各情况下,透过信义能量(BVI),根据信义能源供股条款分别接纳及认购(a)信义能源暂定配额及(b)信义能源额外申请。
公司谨此宣布已透过信义能量(BVI)递交信义能源暂定配额通知书,以接纳根据信义能源供股的条款暂定配发予信义能量(BVI)合共约3.65亿股信义能源供股股份的配额。
此外,公司亦已透过信义能量(BVI)提交信义能源额外申请表格,以额外申请的方式申请上市规则第7.21(3)(b)条允许申请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最高数量。然而,该申请须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有关信义能源的公众持股量规定。经计及上市规则第7.21(3)(b)条对可申请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最高数目的限制,以及上市规则第8.08条对信义能源的公众持股量要求,估计可透过信义能量(BVI)向公司额外申请分配的信义能源供股股份最高数目将达约3.79亿股信义能源供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连同其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的联繫人拥有信义能源的 75.25%股权。公司继续为信义能源的单一最大股东,信义能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之一。控股股东及其各自的联系人拥有49.24%的股份权益,亦拥有 26.22%的信义能源股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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