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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稳步推进“林长+”创新机制建设 全市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湖北省宜昌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稳步推进林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三个体系”建设,全市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宜昌市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目前全市共设四级林长8132名,其中市级16名、县级183名、乡镇(街道)级1124名、村(社区)级6809名,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林长制制度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林长制各项制度,出台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督查考核等4项制度,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履职巡林逐步实现常态化,截至7月底,全市四级林长共开展巡林61724人次,其中市级20人次、县级414人次、乡镇(街道)级7095人次、村(社区)级54195人次。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目前全市设立公示牌1294块、宣传牌346块,发布林长制宣传文字和视频稿件1151条。

宜昌市各地推深做实林长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林长+”创新机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以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为主的“林长+生态司法”协作机制,依法处理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涉林纠纷;秭归县开展“林长+两长八员”管护机制试点,实现林长制与幸福村落建设有效对接。

宜昌市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提质增效。加快生态修复,加速建设长江、清江生态廊道,今年已完成生态修复11.1万亩,实施重要节点绿化项目25个,完成绿化420.7万平方米,谋划建设森林景观示范项目109个,完成森林景观质量提升21.52万亩。促进生态提升,推进园林绿化项目12个,已完成投资2.17亿元,长江岸线城区段、卷桥河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近期完工,灯塔广场、卷桥河油菜花海成新晋网红地,精细完成767个桥墩绿化和1.5万平方米桥下空间绿化。坚持生态保护,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23个,全面完成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开展防治面积17.3万亩。推进生态转化,在全省率先制定林业碳汇行动方案,明确9个支撑项目,谋划林业碳汇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储备林建设及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总投资50亿元以上,18个林场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全部开工,其中12个林场已完工。优化生态服务,全市共报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76宗723.8公顷,确保了一批省市重点项目合法开工。

标签: 湖北宜昌 三个体系 林长制建设 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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