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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四川将开展林地审核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近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地审核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要在今年12月底前,针对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市(州)、县两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批临时使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以及省林草局委托占用林地审批事项,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整改时间,逐一纠正整改到位。同时,每季度至少要印发1篇“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增强警示教育。

通知要求,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关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罪”的立案标准等法律规定,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在法定职责、法定职权范围内尽其所能,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严把林地利用关,依法开展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姜贵腾)

标签: 四川林业 林地审核审批 专项清理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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