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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局、省发改委: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江西省林业局、省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江西省生态保护和修复林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办法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项目储备工作机制,推动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按照权限下放、监管不松、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组织、中期建设运营、后期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的责任,重点压实了项目法人单位建设主体责任和各级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构建边界清晰、程序明确的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标签: 江西省林业局 省发改委 中央预算内 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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