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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布第十一项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作用,完善相应约束机制,重大能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工作应以能源规划为重要依据。建立能源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加强能源项目库建设,实现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有效接续。

鼓励多元发展。加强电网建设,配套建设电源侧储能系统、利用火电调峰,对风电、光伏项目在保障利用小时数范围内能并尽并,保障小时数外的实行交易电价。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优先依托存量煤电项目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扩大新能源打捆规模。重点开发“源网荷储”项目,通过新能源配套电源、增量配电网,依靠大电网调峰,以新能源直供和电力交易中心双边交易模式向经济园区供电,形成低电价的政策洼地。对规划区域内的既有园区,鼓励使用新能源电量,对使用新能源电量的企业,如增加储能系统给予电价优惠补贴。

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能源领域,推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良好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创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作为能源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落实国家相关财政、税收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推动能源安全保障、能源转型等重点任务实施。加强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能源规划实施的合力。

推动技术进步。以“能源”“智慧”为主线,以吉林西部产业项目为载体,以综合利用为导向,通过产业互融、建管联动、创新协同等方式,打造“智慧能源示范基地”,形成从顶层设计到具体项目的“规划+技术+平台+场景+产业+进入”六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发挥吉林西部新能源产业优势,进行能源技术与产业创新集中应用。加强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全过程协同监管,提高能源效率;建立信息技术网络平台,为新能源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为企业及时提供技术信息查询、数据存储和分析、网上办公和技术交流;建立新能源项目废弃物再利用和回收信息平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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