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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消息!证监会国际部:对美锦能源(000723.SZ)、深业物业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2月17日,证监会国际部对美锦能源(000723.SZ)、深业物业两家企业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文如下:

境外上市反馈意见(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

本周国际部共对2家企业出具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美锦能源

一、请补充说明拟发行的 GDR 与 A 股基础股票的转换率及相应安排。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二、请结合你公司本次 GDR 发行定价、潜在 GDR 投资者结构、目前获得的投资者反馈、A 股市场估值及流动性等因素,对 GDR 在限制兑回期届满后转换为 A 股对其交易及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预案。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相关情况,是否存在可能导致你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四、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预计规模、具体用途,并说明你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保障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的有效措施。结合现有和在建、拟建产能、海外业务布局和规模等,分析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深业物业

一、请补充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境外上市后,募集资金不投向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承诺及保障措施。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和落实整改的情况,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的违规违法行为。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三、根据申请材料,你公司本次发行属于香港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与深圳控股在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以及相关合规性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

标签: 美锦能源 深业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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