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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迪控股(01585)拟收购两电池厂商各70%股权稳定供应链并扩大产能

雅迪控股(01585)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买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及目标公司就收购事项订立协议。公司同意收购各目标公司的70%股权,包括向第一卖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各目标公司21%股权及向第二卖方滨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各目标公司49%股权。收购第一目标公司代价为人民币3.115亿元,而收购第二目标公司代价为零。

据悉,第一目标公司为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生产电池极板及电池。第二目标公司为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销售电池极板及电池,均于安徽省界首市营运。第一目标公司为电池极板及电池的生产部门,而第二目标公司为电池极板及电池的销售部门。目标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的合并未经审核综合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7.714亿元。

此外,待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将按彼等各自于目标公司的权益比例,向目标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9.6亿元的股东贷款。买方按比例计算之金额约为人民币6.72亿元,将用于部分偿还第一卖方向目标公司提供的现有股东贷款及作目标公司的营运资金。

待第一卖方股东批准后,第一目标公司将向第一卖方收购若干与生产目标公司电池有关且属必要的民用铅酸蓄电池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及非专利技术,代价为人民币3500万元。买方将就收购事项按其于第一目标公司的权益比例向第一目标公司提供股东贷款人民币2450万元。

公告显示,集团致力于为微出行提供优质及高性能的绿色能源产品。预期收购事项将有助维持集团于电动两轮车生产及开发领域的领先地位,稳定集团的供应链及使集团能够扩大其供应能力。收购事项进一步协助集团维持其技术进步、集团现有核心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于收购事项前,集团就其向售后市场销售石墨烯电池对目标公司施加贸易限制,公司预期将豁免该等限制,并深信该项豁免可拓阔目标公司的收入及溢利来源,从而使集团受益。于收购事项后,集团将受益于电池生产技术的协同效应。

标签: 雅迪控股 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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