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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台刑法修正案,是继证券法修订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重大立法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证券违法犯罪成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平稳推进注册制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好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为做好刑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近日,深交所邀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实务专家,围绕刑法修正案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引导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相关证券期货犯罪条文的修改背景和适用情形,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

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的刑罚力度,强化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问责和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并进一步完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中的操纵情形认定,加强了与证券法的衔接联动,构建起“民行刑”三管齐下的立体化证券期货违法责任追究体系,既回应了市场期盼,也为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深交所将结合注册制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退市制度改革、优化交易监管等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相关学习交流活动,为刑法修正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一是依托现有培训形式,把重要修改内容嵌入到“诚信第一讲”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秘、独董等相关主体的培训课程。二是加强会员合规培训,重点针对保荐机构宣传欺诈发行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条文的修改情况。三是结合投资者普法宣传,制作并发布相关投教产品,就有关证券期货犯罪条文的最新修改内容,向投资者做好宣传教育。

法与时转则治。本次刑法修正案有力彰显了国家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深交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按照证监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一线监管及时、高效、灵活的优势,积极配合证监会、公检法等部门,严肃处置各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果,激发市场活力,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秩序,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不懈奋斗。

标签: 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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