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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招商中介奖励政策发布会在大兴区营商服务中心成功举办

5月23日,大兴区招商中介奖励政策发布会在大兴区营商服务中心成功举办。此次发布会上发布了《大兴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通过设置“经济贡献奖励”“发展贡献奖励”“突出贡献奖励”三类奖项,放宽奖励标准,提高奖励金额,优化兑现流程,充分激发招商机构的积极性,推动高质量的重大项目、外资项目和京外企业入区发展。

具体而言,区域经济贡献奖励方面,自项目入区之日起三个自然年内,任意一年区域经济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经区级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后,按项目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额的10%,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区域发展贡献奖励方面,设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自项目入区之日起三个自然年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经区级统计部门审核认定后,按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并设土地使用权奖励,项目在大兴区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达到1亿元(含)以上,项目方区级土地价款到账后,按成交价款的3‰,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以上两项奖励可叠加申请,金额最高1000万元。

区域突出贡献奖励方面,设重点企业奖励。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中介机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引进央企或中国500强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中介机构一次性奖励80万元;引进独角兽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对中介机构一次性奖励60万元;引进小巨人及瞪羚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对中介机构一次性奖励40万元。本项奖励仅在项目入区后,区域经济贡献超过奖励标准时,中介机构方可选择一种奖项进行申请。

设外资及京外企业奖励。引进外资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中介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引进京外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对中介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本项奖励仅在项目入区后,区域经济贡献超过奖励标准时,中介机构方可选择一种奖项进行申请。

以上两项奖励可叠加申请。(记者 陶凤 吕银玲)

标签: 大兴区 招商中介 奖励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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