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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将重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领域收费、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领域收费等。

根据《通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要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领域收费、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领域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领域。

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和组织不得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强制或变相指定企业购买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项目并收取费用。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不得收费,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中介机构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政府职责范围内委托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费用。

行业协会商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制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不得以促进行业发展、引导行业自律为名,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资质评价等,或开展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按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

此外,交通物流领域及口岸进出口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免征基金等惠企政策,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已明确减免、停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并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通知》指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和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高度关注重点领域个别环节的不合理收费问题。涉企收费涉及的领域点多面广、部门多,政策情况复杂,违规收费表现形式多样,要深入实际调研,认真分析,带着问题去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健全行为规则、完善收费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涉企乱收费问题。记者刘春林

标签: 广东 清理规范 涉企收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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