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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为全资子公司津海公司4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月19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公告。

深振业全资子公司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津海公司)因御湖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农业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贷款期限为4年,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3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6亿元。津海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此次对津海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亿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27.4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76亿元,占公司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0.64%。

标签: 深振业 津海公司 贷款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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