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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不将论文作为评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坚决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唯学历、唯资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基层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提出了新的改革举措。

不将论文作为评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通知》指出,突出品德的评价导向,强化考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奉献精神以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现实表现;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坚决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唯学历、唯资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基层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突出实绩贡献的评价,加大对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工作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基层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基层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丰富和完善考核认定方式

《通知》指出,改进职称评价方式,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系列或专业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长期扎根基层工作、做出重要业绩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林草、水利和医疗卫生系统乡镇基层单位,探索建立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试点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取得的高级职称在同级基层单位定向使用。

丰富和完善考核认定方式。通过讲课、答辩、实绩展示等方式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技术水平进行考核认定,激励和引导基层人才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主动提升能力业务上,把能力水平展现在课堂、田间地头、森林草原、厂矿车间和为农村农民的服务中。

加大基层职称政策倾斜力度

《通知》明确,在农村学校连续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不再区分男教师、女教师,相同岗位,相同年限。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副高级职称。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满8年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直接申报农业副高级职称。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乡村创业者,在乡村当地创办企业3年以上,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安置就业30人以上,对当地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可直接申报企业高级经济师职称。

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双通道”晋升职称机制,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取得的业绩成果,自愿选择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或全省范围有效高级职称。

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通知》明确,实行相关专业领域“凡晋必下”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的经历;省属事业单位和省辖市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卫生、农业、林草、水利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自取得中级职称以来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其在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工作服务经历和业绩贡献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

开辟基层引进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省辖市属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工农业生产、工程和科技推广一线,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

做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称工作。基层特岗教师任教满1年后,设岗县(市)可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正式在编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参照当地新聘用正式在编教师的办法,按规定进行职称评审工作。“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标签: 河南基层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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