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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持股金融比例限制全面放开 各地放大招争抢

随着外资持股金融比例限制的全面放开,整个金融业新增牌照也在不断增长中。由此也引发了一个问题:他们会把新家安在哪?

日前,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在“看2020财经峰会”上表示,要建设更加开放的北京,目前已有多家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类外资金融机构有意落户北京,已做好承接准备。

近年来,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新一线”、“二线强”等城市,在展开抢人大战的同时,更将抢夺金融机构总部作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如果说吸引高端人才的待遇优厚,那么在吸引优质金融机构入驻,各个城市更是出尽百宝。

北京:已做好承接外资金融机构准备

作为监管机构集聚的金融中枢,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地位不可撼动,这也吸引了大量的金融总部前来“报道”。占地百余公顷的金融街,各大金融机构总部云集在此。

而伴随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全面放开和新增金融牌照的陆续落地,这条车水马龙的街道或许将更添几分热闹。

日前,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在“看2020财经峰会”上表示,北京已成为中国营商环境的标杆。作为样本城市,北京助力中国在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排名中比去年提升15位,比前年提升47位,位列全球第31位;如果把北京的评分单独排名,可以排名全球第28位,超过日本东京。在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中,北京已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

殷勇提出,将打造更加亲商的北京,明年将落地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改革政策;更要要建设更加开放的北京,目前已有多家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类外资金融机构有意落户北京,已做好承接准备。特别是在财富管理、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建设面向全球的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打造全球绿色金融中心。

据公开报道显示,在2018年三大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惠誉在华独资法人评级公司已全面落户北京的基础上,今年又有十余家国际重要金融机构落户北京。这既是对北京金融业对外开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可,也是北京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取得的重要成果。

近期,中关村管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翟立新正式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其中对北京市的金融地位描述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所在地”,其核心地位不言而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北京市在引进金融机构发展中仍处于高高在上的地位。

例如,12月2日,北京市顺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王卿在出席2019北京融资租赁产业国际论坛时介绍了《顺义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办法》。其中,对于外资法人金融机构及具有独立结算功能的分支机构在顺义落户的,最高奖励将达到6000万元。对于协助引进单个外资金融企业项目的中介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推荐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获得QDLP资质和额度,按成功获批且获批的募集规模,最高奖励1000万元。

此外,对于落户顺义的外资金融机构,经初步测算,前5年奖励政策将基本实现100%经营成本全覆盖。对属于落实国家金融开放政策全国首例的,额外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全市首例的,额外给予800万元。对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并正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入区外资金融机构,额外给予500万元。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国际金融合作交流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资金补助。

除了真金白银外,《发展办法》还从建立住房保障机制、加强金融人才服务、高标准建设国际人才社区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配套和全方面服务,在北京乃至全国形成外资金融集聚发展的政策高地。

上海、深圳争当金融“一哥”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11项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涉及银行、保险、券商、信用评级等多个金融领域。

具体而言,在开放时点前移方面,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被提前到了2020年;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也由原定的2021年提前到2020年。此外,政策还包括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等,涉及的领域和行业机构相当广泛。

在金融业对外放开步伐越来越快之际,新设外资控股的金融机构也不断传出新动向。近期,两家外资控股券商陆续获得经营牌照;北京银行拟与ING Bank N.V.发起设立的合资银行业仍在推进当中;首家外资控股保险更是早在2018年11月就已成立。在一系列“外资狼”杀入市场后,一线城市成了他们的共同选择。

北京和上海,谁将成为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这一话题将引发业内无休止的争议。与朴实无华的金融街相比,陆家嘴俨然更具有国际气息。单就证券行业而言,即将开业的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和摩根大通(中国)证券,均将上海选择为其首个新家。这固然有股东方的因素在,更是上海金融实力的体现。

今年年初,《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提出2020年,基本确立以人民币产品为主导、具有较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辐射能力的全球性金融市场地位,基本形成公平法治、创新高效透明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迈入全球金融中心前列。

而在配套服务上,以上海自贸区为例,今年6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提出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跨国资管等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

此外,对于银、证、保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分、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含SPV)、私募投资企业、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依据公司类型全部或部分给予落户奖励、贡献奖励和人才奖励。对重点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上海自贸试验区,加大奖励力度。上海自贸区还将建立专业服务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外资金融机构的专业团队,对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为外资金融项目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同为一线城市,近年来深圳金融业发展同样遍地开花,前海深港成为金融业内一道新的风景线。同样地,在抢夺金融机构总部上,深圳市也频繁放出“大招”。

例如,今年8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针对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地方监管金融机构、其他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等在前海注册以及新迁入前海的金融及其他相关企业进行补贴。

1、对金融企业符合《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并已经享受有关政策,按照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扶持,最高给予2500万元的落户奖及500万元的增资奖励。

2、对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理财等专业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奖励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00万元;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商业银行专营机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并参照金融企业总部享受其他相关扶持。

3、金融机构人才可按照规定享受人才奖励,对规定的金融企业总部、其他持牌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管理团队,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给予管理团队一次性安家补贴。

“新一线”城市发力“抢机构”

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崛起和完善,金融力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此,各家“新一线”、“二线强”城市甚至三线城市,均纷纷加入招揽金融机构落户的“争夺战”。

近年来,大连、青岛、武汉等多地纷纷推出“真金白银”的措施,意图将金融机构总部揽入辖区内。

具体来看:

大连:《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对新设或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根据实缴注册资本不同,分别奖励300万元-1亿元不等;

在大连金融机构总部增资扩股,按其新增资本额的5‰予以奖励,100万元封顶;

在大连金融机构总部开设异地分行、分公司等一级分支,每开设1家,奖励金融机构总部10万元,开设异地证券、期货营业部,每家奖励5万元;

新设地方性金融组织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最低奖励150万元,最高奖励1000万元。

青岛:《青岛市支持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金融机构落户若干政策》

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按照2%一次性补助,10亿元以上,补助金额自2000万元-1亿元不等;

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将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创投风投机构,按照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特大型创投风投机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补助;

武汉:《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光谷新设或迁入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第三方支付等国家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累计落户奖励金额最高1亿元封顶;

对于获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股权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最高累计奖励2000万元封顶;

金融机构在光谷落户直接隶属总部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资金中心、研发中心、金融创新实验室等,最高累计奖励500万元,且这些金融机构在购买或租赁办公场地时均有补贴。

此外,就近期传出“抢机构”的城市来看,还包括济南、潍坊、厦门、鹤壁、南沙、佛山等多地,对金融机构的青睐之情遍及大江南北。

在抢夺机构的同时,各个城市也不忘抢夺金融人才。例如,厦门市在9月印发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重点引进和培养本市金融业发展和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按照三类不同层次金融人才的标准,分别给予40万元-20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推出“银鹭英才卡”、“金鹭英才卡”等,工资薪金可享受个税留成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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