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在11月30日召开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动员会上,要求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公职人员于明年1月底前还清本人贷款本息,如不还,停职停薪,再不还,依法强制清贷。 中国金融大典 目前,晋中市287名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共1484万元,其中拖欠大户欠款数额高达80万元,拖欠最久的超过了20年。晋中市要求,拖欠贷款公职人员于2008年1月31日前还清本人贷款本息,否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拖至2008年2月底的,政府机关将对其作出停职、停薪处理,工资除发放生活费外,其余部分用于偿还欠款,直到还清为止。拖过明年4月的,由司法机关强制清贷。 |